近日,省人民政府印发了《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:
一、《方案》出台的背景意义
民生连着民心,民心凝聚民意,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,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“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”作为“十四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。省委、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民生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,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每年系统实施民生实事工程,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。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提出要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,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”。2021年是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,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,持续办好民生实事,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意义重大、责任重大。为此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2021年继续实施51件民生实事工程,充分体现了鲜明的民生导向,浓浓民生情、满满幸福感,有利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二、《方案》的制定过程
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“确定加强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,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”的要求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领导下,在省人大、省政协监督指导下,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,坚持开门问策、集思广益,科学谋划、精准施策,努力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,不断增进民生福祉,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、幸福感更可持续、安全感更有保障。在具体政策制定中,方案送审稿经反复论证修改,总体经历了三个阶段。
一是开门问策。2020年9月,布置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提出2021年民生政策建议。10月,厅党组布置开展2021年民生实事征集调研,9个调研组深入市县乡村和省直有关部门,通过实地走访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。同时,首次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了意见征求专栏。11月,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,研究确定2021年民生政策框架体系,并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。
02-23 来源:辑部
02-22 来源:辑部
02-22 来源:辑部
02-22 来源:辑部
02-22 来源:辑部
02-21 来源:辑部
02-19 来源:辑部
02-19 来源:辑部
02-19 来源:辑部
02-19 来源:辑部